山东省将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圳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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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3-28 ]
山东省将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圳危险品运输
中新网山东频道济南3月28日电(于安波 魏立娟)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于20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深圳危险品运输记者28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4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对货车源头安全隐患进行深排细查,健全台账。
“大排查”行动旨在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行动期间,明确货运场站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
“大教育”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拍摄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野蛮驾驶行为;将货车交通事故、货车肇事典型案例和侦破的逃逸案例编成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发送给货车驾驶人,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开展上门排查,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开展预警提示;重型货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驾驶人应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5月1日起,深圳危险品运输开始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主要从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一是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货车驾驶人或车主冒用套用或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每月1日和15日定为全省专项行动集中统一行动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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