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泰州港启动液货船选船机制 划分危险品船舶安全等级---深圳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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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3-29 ]
4月1日起泰州港启动液货船选船机制 划分危险品船舶安全等级---深圳危险品运输
中国江苏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严栋 黄远胜 记者 刘北洋)记者今日从泰州海事局组织召开的液货船舶选船机制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泰州地区将于2013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泰州港液货船选船机制,对辖区危险品船舶划分安全等级。
随着泰州港到深圳危险品运输船舶数量的迅速增长,泰州港危险化学品装载、运输的风险也不断加大。为了切实保障泰州辖区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和运输安全,泰州海事局和辖区码头单位、航运公司、货主等单位拟联合推出泰州港液货船选船机制,提高辖区危险品码头对载运船舶的选择标准,让船舶构造更好、设备技术条件更优、船员素质更高等综合因素更好的航运公司参与到泰州港的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和运输中来。
该机制适用于从事泰州辖区液货危险化学品装载、运输的国内沿海航行船舶及内河运输船舶,含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等。由泰州港危险品码头公司的安全及生产部门专业人员、较大货主单位的专业人员、海事部门有丰富航海经验和危险品船舶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泰州港危化品船选船评估工作组,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危化品船进行打分,并分为A、B、C三个等级。评定等级高的船舶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等级低的则要求其进行安全整改,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未得到彻底整改前,建议货主和码头单位不予考虑选择此类船舶其到泰州港作业。深圳危险品运输未通过等级评估的船舶不得进行到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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