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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重治货车交通违法 ---深圳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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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3-04-07 ]

严查重治货车交通违法 ---深圳危险品运输
 

本报讯(纪飞 费文鹏 记者 陈智博)2日,记者从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减少货车交通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货运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改善货车通行秩序,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2012年,占全国机动车保有量8%的货运车辆已造成18621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约占全国交通事故死亡率的28%。

  按照公安部和省交通管理局要求,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货车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及是否有违法或事故未及时处理,并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记录。

 深圳危险品运输 专项行动期间,警方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调头;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良、违规安装后射灯;矿山企业使用无牌照、报废、改装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在专项行动期间加大对货运场站车辆的管理,实行“三不进站,三不出站”规定,即非法改装车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

  警方特别提示,即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持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纪录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记分已超过6分的货运驾驶人要特别注意,避免因记满12分失去工作。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如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可免予本次记分周期审验。换言之,如在为期一年的记分周期内没有扣分记录,驾驶人可免检;深圳危险品运输如在下一周期仍没有扣分记录,可持续免检,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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