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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 规范货车通行秩序---惠州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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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013-04-10 ]

湖南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 规范货车通行秩序---惠州危险品运输
 

红网长沙4月10日讯(记者 刘怡斌)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决定,自今年4月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通过六个月专项行动,排查整改一批货运安全隐患,教育一批货运相关从业人员,整治一批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争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百车违法率不超过5%,国省道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行超车、强行会车百车违法率不超过10%,不发生货车肇事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建立货运安全教育监管长效机制,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管理机制,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机制,惠州危险品运输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省开展“大排查”,全力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二是重点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按期审验。三是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记录。4月底前,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及驾驶人逐一告知,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同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的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限期办理检验、审验。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明确货运场站做到“三不进站、三不出站”:非法改装车辆不进站、安全配置不达标车辆不进站、未检验车辆不进站,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不出站、惠州危险品运输驾驶人未受教育不出站。
  
  全省开展“大教育”,提高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大教育”重点一是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二是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三是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从业职业道德。对驾驶证记分已超过6分的,进行预警提示,告知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省公安厅交管局值班电话12122、0731-84068000全天24小时接受群众违法举报。
  
  全省开展“大整治”,全面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大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惠州危险品运输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区、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妨碍通行和安全的行为,及时指挥沿线巡逻警车予以提醒、纠正,并拍摄固定证据,依托收费站拦截处罚或引导至服务区进行处罚,进一步提高管控力度,提高现场查处率。通过六个月整治,力争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百辆货车违法率降至5%以下。要通过设置振荡标线、警示灯,加强夜间和5时至8时的巡逻喊话等措施,防止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推进重型货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利用技术手段防范和查处疲劳驾驶。要合理布局交通安全服务站,增设临时执勤点,对重型货车、挂车实行抽查,重点检查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情况,检查货车驾驶人准驾车型是否相符。同时通过移动警务系统终端等查询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驾驶证审验、换证情况。惠州危险品运输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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