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东营高速将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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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2 ]
东营齐鲁网4月2日讯 (见习记者 宋航 通讯员 聂江山 严琳)清明假期,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东营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据东营高速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为有效遏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清明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山东境内高速公路。东营高速将对各收费站口严格把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安泰物流(东莞)有限公司-专业危险品运输